Telegram Web Link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欣盛苑槍械案押至十一月再訊 被捕男子不准保釋

#港聞 一名23歲男子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攻擊性武器及進口戰略物資罪,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被告不獲准保釋。控方指被告承認,被搜出的胡椒槍等物品是他擁有,但只作收藏。辯方則指,被告遭警方國安處恐嚇。 (9/26/12:19) 全文
Forwarded from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被控藏胡椒彈槍等 理大生保釋被拒 投訴遭自稱國安警恐嚇 如不合作將控告其母及女友
https://bit.ly/3i3Qt72
Forwarded from 港大學生會資訊頻道 HKUSU Info Channel
This media is not supported in your browser
VIEW IN TELEGRAM
今晚七時左右,大批狂徒手持工具闖入香港大學,惡意破壞大學街上層的連儂牆及港大學生會旗幟。港大學生會將作進一步行動,以示譴責。
(片段由同學提供)
#校園突發
據香江同心會Facebook專頁,一群自稱「無大檯」的中年暴徒於今晚7時許闖入大學校園,有組織性地撕毁位於大學街上層連儂牆的文宣和破壞港大學生會的旗幟。過程中沒有任何保安阻止,或調查她們的身份。

註: 校方早前實施保安安排,需要進入校園的人士出示學生證或職員證。

資料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087464571604372/permalink/1252980578386103/
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中國公安自打嘴巴 非法拘留不容扺賴】

香港政府發佈新聞稿,引述廣東省公安廳嘅說法,證實 12位手足被拘留超過 30日,鹽田公安仍未申請逮捕。中國《刑事訴訟法》列明刑事拘留期限為30日,逾期未申請逮捕即為非法,新聞稿已自證中國公安目前是非法禁錮緊 12位香港人。

政府新聞稿另稱,海事處航行監察記錄及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記錄,均錄得 12人乘坐的船隻,是在離開香港水域後再被截,但究竟水警的雷達是如何辨識船隻身份?警方若非捏造事實、欺騙公眾,就是一早知悉及鎖定有關船隻,甚至配合中方將 12港人送中。

香港政府連日來不斷附和中共當局講大話,今日此說如何令人相信?我們要求港府,公開海事處航行監察記錄及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記錄,讓公眾一目了然。

拘捕 30內必須申請逮捕 否則屬非法拘留

新聞稿通篇「依法拘捕」、「依法刑事拘留」字眼,口口聲聲「依法」,但即使根據中國當地法律,深圳當局目前亦屬非法、違法扣押 12名港人。

留意新聞稿中稱,深圳市鹽田公安局「稍後」「將會」申請正式逮捕 12人,即目前仍未申請。

中國《刑事訴訟法》列明,刑事拘留「提請審查批准時間」﹙即未正式「逮捕」前可以扣押的時間﹚為 30日。

即使按照中方計法,12港人於 8月 25日才正式被拘留,今日亦已是第 33日,無疑已超出《刑事訴訟法》列明的 30日期限,但仍未申請逮捕,明顯正處於非法拘留狀態。

🚤🚤 雷達不能辨識船隻 警或有份協助送中 🚤🚤

海事處航行監察記錄及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記錄,一般而言,只能辨識出有識別系統﹙一般是大型船隻才有﹚的船隻,否則不可能辨識出雷達上光點的船隻身份,超出系統偵測範圍後更不可能追蹤同一艘船隻的動向。因此,香港政府若非事先已知悉船隻航行路線,是不可能僅憑雷達上的動向,便鎖定該記錄就是 12人所乘船隻的蹤跡,亦不可能如今日的新聞稿一般,以肯定語氣列出 12人所乘船隻,出發的地點及時間。

#save12hkyouths
🌎爭你一個!立即參與全球聯署👉https://bit.ly/3008r4c
- - - - -
Facebook: www.facebook.com/save12hkyouths
IG: www.instagram.com/save12hkyouths
Twitter: https://twitter.com/save12hkyouths
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香港警察轉移視線 套完料就扮做咗嘢】

2020年9月20日,12 港人家屬集體到灣仔警察總部報案,要求警方調查中國海警有否「跨境執法」,公開香港水警巡邏位置及海事處雷達記錄。但落口供時,警方只關心家屬點解會彼此認識,點解會組織到開記招,套完料,就托辭話唔會幫家屬同中國聯絡,準備 Close file。

昨日香港政府的新聞稿,提到海事處與水警在事發當時的航行記錄,正是家屬要求公開的資料;但政府只含糊其詞地引述該記錄,漏洞處處﹙詳見昨日聲明:https://bit.ly/30eNZN7 ﹚,家屬再次要求政府將有關記錄公諸於眾。

家屬報案後,數位家屬進行落口供程序時,警方只從家庭背景、失蹤前的行徑、失蹤後有什麼人聯絡報案人等方向進行問話,從未正面回應家屬報案要求。事後,警察聯絡事務科黃俊康回應家屬,指入境處已協助家人聯繫中國單位,警方不會就核實身份、了解情況及委託律師事宜再跟中國聯絡。

而家邊個指望過你香港警察「核實身份」、「了解情況」同「委託律師」?家屬係要求警方調查中方有冇「跨境執法」,要求警方調查及公開當日的事發經過。警方嘅回應完全係轉移視線、混淆視聽。

在此重申家屬要求如下:

一、要求香港警察交代十二人被中國海警拘捕的日期、時間、地點、過程,並交代有關過程有否出現傷亡;

二、要求香港警察調查中國海警有否「跨境執法」;

三、要求水警提供事發當日的巡邏路線及位置;

四、要求香港警察與海事處聯絡,並公開事發當日的船隻雷達紀錄。

#save12hkyouths
🌎爭你一個!立即參與全球聯署👉https://bit.ly/3008r4c
- - - - -
Facebook: www.facebook.com/save12hkyouths
IG: www.instagram.com/save12hkyouths
Twitter: https://twitter.com/save12hkyouths
Email: [email protected]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ALERT
社工陳虹秀831暴動罪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 (9/29/10:52)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社工陳虹秀暴動罪獲撤控 法庭裁定表證不成立  

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理事陳虹秀被控去年在灣仔參與暴動,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已經舉證完畢,法庭裁定陳虹秀表面證供不成立,撤銷控罪。至於同案被控參與暴動的7人,就表證成立。8名被告被控在去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一名23歲報稱廚師的被告龔梓舜,另外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同日在軒尼詩道117至123號外的公眾地方,管有一支伸縮棍及一個懷疑汽油彈。

2020-09-29 11:05:22
Forwarded from 🐘氣象巴打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戴子斌會見記者,指出近日網上有人聲稱發起「10月1日月夕行動殺入警署」而引起警方注意及作出調查。

其後,警方在昨日及今日分別在港島東區、沙田及屯門共拘捕3名人士(2名19歲學生及1名30歲運輸工人。),並將他們的手提電話及電腦等器材取走搜證。

戴指他們3人分別干犯「煽惑他人縱火」、「煽惑他人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行為」,並違反相關的高院禁制令。

#香港新聞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兩名網民涉鼓吹他人參與明日未經批准示威被捕

警方以「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拘捕兩名本地男子。警方說,有人利用不同社交平台,鼓吹暴力及煽動他人犯法,近日有人在網上宣傳及鼓吹他人參與明日未經批准的示威,堵路及刑事毀壞等,經調查後今日拘捕兩名分別20歲及30歲的男子,兩人涉嫌在網上發表有關言論。警方說,兩人是發文的活躍份子,在Telegram、Facebook及連登討論區都有發文,部份內容顯示他們得知明日集結是未經批准,又提到如何用麻包袋或刀攻擊警員等。

2020-09-30 18:49:13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ALERT 深圳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喬映瑜及鄧棨然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 其餘十人涉偷越邊境罪 (9/30/20:28)
Forwarded from 眾新聞
【最新:不同罪名、涉組織刑罰更重】12港人案在被捕第37日後,有最新消息。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公布,鄧棨然、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被捕,其餘十人包括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臨福、黃偉然,涉嫌偷越邊境罪被捕。

12港人被捕一個多月,家人各自委託的律師,均不被看守所承認其辯護人資格。有內地律師透露,當局透過各種渠道向律師施壓,強制他們退出案件,更指命令是部級下達的。粗略統計,因本案遭約談的律師已逾14人。

今日《星島日報》引述消息稱,鄧棨然並非違反《國安法》,在12人當中的罪名也非最重,卻被廣東海警局「點名」,與李宇軒並列,就是因為他負責開走私快艇,也在12人中年紀最大。

根據內地刑法,偷渡一般會判一年以下刑期,但如果涉及組織他人偷渡並被定罪,刑期由二至七年不等。但如果涉及集團首要分子、多次組織偷渡、造成傷亡等特別「嚴重情節」,有機會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12人家屬對深圳鹽田檢察院公布的回應】

12名被秘密拘留30多日的香港人,今晚被深圳鹽田檢察院以組織偷越國(邊)境罪及偷越國(邊)境罪批准正式逮捕。12人在港家屬對決定感到震驚和憂心,促請有關當局馬上停止秘密羈押,容許家屬及受委託律師探視,避免被捕人進一步受到傷害。

12人自從8月23日失蹤以來,與外界音訊隔絕,也得不到家屬委託律師的法律意見。家屬擔心他們在過去30多日已經受到不人道對待,以嚴刑強逼認罪,未來亦會像其他「政治敏感」案件一樣秘密審訊。

案件進入偵查階段,一眾家屬重申堅拒「官派律師」,未來將聯同受委託律師繼續爭取會面,以及收集與辯護相關的證據。中共及港府應立即提供12人的官派律師名單。我們呼籲香港人繼續關注,並懇請任何目擊事件的朋友與我們聯絡。

最後重申四點訴求:

1. 拒絕官派律師,馬上容許家屬委託的律師探視被捕人

2. 向被捕人提供合適藥物

3. 讓家屬直接聯絡被捕人

4. 釋放12人回港

被秘密關押港人的家屬
2020年9月30日

#save12hkyouths
🌎爭你一個!立即參與全球聯署👉https://bit.ly/3008r4c
- - - - -
Facebook: www.facebook.com/save12hkyouths
IG: www.instagram.com/save12hkyouths
Twitter: https://twitter.com/save12hkyouths
Email: [email protected]
網民籲10.1上街 水炮車中聯辦外戒備

【即時】(10:30) 民陣申請十一遊行遭警方反對,並被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上訴。有網民號召繼續上街,在西環中聯辦對出,有銳武裝甲車和一號水炮車戒備。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葉國謙稱按其認知12港人不可能與家屬會面

#港聞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及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12名在深圳被扣押的香港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指現階段家屬沒可能與他們會面。 (10/1/10:08) 全文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銅鑼灣大批警員戒備 截查青年及要求擺街站人士離開

大批配備防暴裝備的警察中午在銅鑼灣戒備及截查市民,駐守在崇光百貨至通往百德新街的道路和多個十字路口,亦有警方攝錄隊拍攝街上的情況。警員在崇光門口截查路過的青年,搜查他們的隨身物品和查看他們的身份證,亦要求在東角道和怡和街附近擺設街站的人士離開。警方亦要求食環署的員工,將銅鑼灣崇光門口附近的垃圾桶收走。民陣原定今日發起遊行,原計劃下午2時由銅鑼灣遊行到中環,警方已發出反對通知書。

2020-10-01 12:36:30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網民發起行動促放十二港人 據悉警方部署六千警力應付

#港聞 網上有人號召行動,聲援遭內地逮捕的十二名港人,警方部署警力應付。 (10/1/12:17) 全文
Forwarded from 有線新聞 i-Cable News
【LIVE】銅鑼灣現場
https://bit.ly/3cNCIsf
Forwarded from 有線新聞 i-Cable News
13:17 崇光門外警方出示藍旗
記協派觀察員視察警對待傳媒手法 呂秉權:額外留意學生記者安全

【即時】(14:14) 警方日前公布修改《警察通例》傳媒代表定義,只認可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記者。記協今日派觀察員到銅鑼灣現場監察,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獨立評論人協會召集人呂秉權指,會觀察警方修例後傳媒有否受到不當對待,並作文字記錄。呂秉權表示今日至今仍未有重大事件發生,暫未能觀察警方對待傳媒手法。呂續指,記協亦會觀察警方有否於封鎖線外留空間予其他記者採訪。

呂秉權又指,有浸大學生在場採訪,會留意他們的安全。他又批評警方修例後,學生記者或須因採訪承受法律後果,包括限聚令告票及被控非法集結,做法不合理。
2025/07/12 10:49:19
Back to Top
HTML Embed Code: